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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

部门设置

(一)党工委办公室。负责党工委的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和归口单位的组织、干部、宣传、舆情、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政法、群团、关工委、离退休干部等工作,协助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党工委的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相关文件收发、文稿文件、会务、机要、保密等工作。指导区教育党建服务中心工作。

(二)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相关文件收发、文稿文件、信访、安全管理、会务、信息、档案、督查催办、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本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人事科。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员招录及调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各类人事报表等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系统教职工的日常培训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负责支援云南、中西部地区教师选派工作。指导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制定和修订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教育经费,承担编制经费预决算、财务分析等工作。编报各类财务报表。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培训和考试。指导区教育核算中心工作。编制学校设点布局规划以及校舍修建、设备配置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国有资产的使用。监督所属单位执行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五)基础教育一科。负责研究起草全区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负责高中入学、升学、考试和学籍管理。负责高中教材征订、审核和使用、图书配备管理。推进高中课程教学改革、教育科研、质量监控、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等。负责对外教育交流合作等协调工作。

(六)基础教育二科。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包括民办(学历)教育、特殊教育等。研究起草全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本区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负责义务教育入学、升学、考试和学籍管理。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教材征订、审核和使用、图书配备管理。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教育科研、质量监控、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等工作。

(七)托幼科。负责研究起草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完善视导和评估制度,指导幼儿园、托儿所的行政管理、教学业务、卫生保健等工作。管理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拟订区域内托育服务工作规划,协调解决本区托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承担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年检等工作。参与街镇(工业区)对非法办学点的联合执法取缔工作。

(八)综合教育科。负责研究起草全区德育和综合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区学校德育、体育、艺术、科技、卫生、青保、少先队、民防、国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等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暑期及学生社会实践等统筹工作。指导区校两级家委会组织建设及学校少年宫联盟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测试工作。负责体育升学考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管理学校食堂、公共卫生工作。指导学校体育活动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武装部工作。

(九)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科。行使中等职业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成人中高等学历教育、民办非学历教育的行政管理职能。承担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区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职教集团秘书处日常工作。承担终身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推进、监督、检查职责。指导区成人教育协会、区老年教育协会、区职教集团等工作。

(十)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拟订本区教育法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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