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区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确保区政府工作高效运行。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负责区政府重要会议和区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草拟、修改、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各种文件;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工作。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负责对区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决定;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协调部门之间、镇(办)之间和部门与镇(办)之间的工作关系。
(五)负责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各镇(办)请示区政府的事项,初拟答复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六)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各镇(办)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和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七)负责管理区政府印信;负责各种文件、函电、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缮印、立卷、归档和机要保密工作。
(八)围绕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负责信息收集和编发工作,及时反映动态,提出意见建议。
(九)协助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区政府系统的建议、提案的交办、督办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政务舆情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各镇(办)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