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的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二)拟订本市促进外来投资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汕尾市常态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三)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工作,拟订全市年度招商引资宣传推介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发布和服务;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统计和分析。
(五)统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负责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接受处理投资客商的投诉和建议,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服务。
(六)负责分解全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负责建立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定招商引资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各县(市、区)政府和各产业园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七)管理驻外招商机构。
(八)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招商引资业务培训,做好招商人才引进培育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