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厅机关设有党委办(机关党委)、办公室(信访处)、政治部(警务部)、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社区矫正管理处(省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综合管理处、行政复议一处、行政复议二处、行政复议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行政审批管理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仲裁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监狱戒毒工作处、科技信息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5个处室。
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负责处理省委依法治省办日常事务。
党委办(机关党委):负责处理厅党委日常事务。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室(信访处):负责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政治部(警务部):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
法治调研处:开展全面依法治省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
法治督察处: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省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
立法一处:组织制定省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负责设区的市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
立法二处:负责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方面的行政立法工作。
立法三处:负责全省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行政立法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处: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行政复议综合管理处(山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省本级行政复议机构案件登记、批转、统计分析、案卷管理等工作。
行政复议一处:负责办理以省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二处:负责办理以省直各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三处:负责办理以设区的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负责全省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市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拟订全省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省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省司法所工作。指导全省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全省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帮教安置工作。
行政审批管理处: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协调、督办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规划和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公证工作。
司法鉴定管理处(仲裁管理处):指导、监督全省司法鉴定、仲裁工作。
律师工作处:指导、监督全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复核、授予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装备财务保障处: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监狱戒毒工作处:指导、监督全省监狱、戒毒系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科技信息处:指导监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厅机关信息化系统日常管理工作。
下属单位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
山西省戒毒管理局
山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
山西省司法学校
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
山西省司法厅宣传中心
山西省律师协会
山西省公证协会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