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获荣誉
多年来,在兵团党委、五师党委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双河市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迈上了新台阶。呈现出了严格执法、作风过硬、人和气正的大好局面。院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干警团结拼搏,为五师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0年被五师政法委评为“基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2011年3月被兵团分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成为兵团法院系统首批获得命名的法院之一;2011年7月,被兵团普法办评为“五五普法先进单位”、被五师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2年1月,由于连续两年被兵团分院命名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给予集体嘉奖一次;2013年2月,被第五师党委政法委被评为2012年度“人民满意政法单位”;2013年4月,塔斯海垦区法院因连续三年获得“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被兵团分院给予集体三等功。
2020年1月15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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