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设机构
事业科室
(一)水政水资源办公室
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组织实施全市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负责全市水资源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和水文综合勘察、监测、调查、评价、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分;拟订全市水资源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凿井市场的管理工作。
(二)水政监察支队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规;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政党的水事秩序;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对下级水政监察队伍进行指导和监督;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
(三)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对市区地下水进行监测,深入进行科研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和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技术审批验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水法》及有关法规,依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凿井的可行性、施工方案、施工队伍的技术等级承担能力进行审查把关。负责对凿井区域的凿井,取水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违章开采,私自使用及破坏地下水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负责地下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了解掌握水井的使用变化情况及时查处违章用水,并积极指导和促进用户加强用水的管理工作。
(四)水土保持办公室(水土保持监督站)
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依法实施和监督,负责制定全市中、长期区域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处理水土保持纠纷与案件;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
(五)水利基金收费站
负责征收市区内工矿企业、机关事业(包括中省直、外地市驻双单位和“三资”企业职工)及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的防洪保安费。
(六)河道灌区管理站
负责依法开展市区内河道管理工作,组织加固提防,清理河道内障碍物,确保安全泄洪、渡讯,审批河道管理区内砂场并征收管理费;管理和维护市区内灌区水利工程设施,发挥灌区水利工程设施功能,确保灌区灌溉用水。
(七)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全市节水设施、节水用具的宣传、推广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的用水、节水计划的编制,市区的违章、浪费用水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负责需加装二次加压变频调建设备的审批工作。贯彻、执行《水法》中“三同时”、水利部“四到位”及《双鸭山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八)寒葱沟水库管理中心
负责水库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管理、供水调度、防洪调度、水源保护、工程安全、水库维修与养护工作、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完整和水质良好,确定合理的水库调度运用原则和水质保护措施。
(九)净水厂管理中心
负责净水厂的管理工作,负责设备管理、维修与养护,负责水质净化,做好供水调度,做好水质检测,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保证水质良好。
行政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政务信息文秘档案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联络接待,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宣传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环境卫生、住宅、车辆、锅炉、备品、办公用品的管理。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业绩审查、考核;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劳动工资及人事统计报表;负责全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全市水利行业财务、会计管理;负责对全市水利系统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水利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全市省级以上投资项目核算、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水利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水利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立项、审查及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主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的审查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农田水利建设活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经济综合经营工作台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利法规;负责提出并制定实施水利法规的地方性配套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负责水利部门执法情况的综合;负责提供水行业法律服务;负责全市水事案件的行政复议、应诉;负责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供水科
负责城市供水规划编制;立足双鸭山市的市情、依据城市经济发展以及企业单位的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求,结合本市水资源现状,与水资办等单位配合,摸清底数,按水资源可调配的数据,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供水规划,以满足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指导城市供水工作·深入居民区和城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了解用水情况和供水状况·根据具体情况对城市供水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与相关单位,如水资办、节水办搞好配合,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水源工程项目开发的立项,招商等具体工作。
(七)监察科
事业单位
(一)水利勘测设计队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科技研究研究推广、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市水利学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受益单位和群众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乡镇供水、防病改水和人畜饮水的工程建设。
(二)防汛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气象、雨情、水情、风情、旱情、灾情、险情及其变化情况,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下达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组织、协调部队和其他抢险救灾队伍的有关工作;组织防汛抗旱安全大检查;督促险工险段的处理及水毁工程的修复;组织制订我市防御特大洪水方案、防山洪预案、抗旱预案及抗洪抢险工作方案;组织做好灾情预估的资料调查和整编;组织有关部门的人员进行抗旱防汛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总结和资料汇编,推广防汛抗旱工作先进经验。
(三)水利总站(工程质量监督站)
1、负责全市主要江河、水库及其水工程的管理和保护;主管全市灌区、涝区、机电井、机电排灌站及抗旱、排涝等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管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技术监督、建设监理、竣工验收,负责编制郊区农田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当年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郊区农田水利建设;主管郊区灌区、涝区、机电井、排灌站及抗旱、排涝等农村水利工程;负责郊区农田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2、主管全市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技术监督、建设监理,竣工验收工作;对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