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定思茅区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执行国家、省和市的扶贫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项目,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项目,边远和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的组织、管理。
(四)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五)负责开展易地扶贫开发,组织、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
(七)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思部队定点扶贫的联系、协调和指导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八)负责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做好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