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三)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四)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五)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好“123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和督促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八)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安置帮教工作。
(九)承办思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