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和政府,旗委和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访事项的程序性受理、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
(三)接待我旗群众来访,并向各地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导、推动、办理旗委和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抓好落实。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四)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旗委和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旗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旗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四子王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旗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信访工作深入开展。
(八)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九)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维稳、食品安全、脱贫攻坚等工作。
(十)完成旗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