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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局有关行政业务文件的起草、核稿、印发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有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负责抓好系统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党委、纪委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做好组织、宣传、人事、劳动工资、保密、国家安全、综合治理、信访、外事、统战、老干部等工作。

(二)基层政权建设科

依法办理街道办事处以及镇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规模调整手续;协调社区内有关办公用房的调整工作;负责社区内有关办公用房的档案工作;协调、指导本区范围内的社区建设;指导落实居委会规范化建设;负责做好居、村委会的换届选举;负责对居委会主任的培训;负责徐汇区与边邻区的勘界;承办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的各类资料的统计;对全区的社区服务进行宏观管理、政策性指导和监督;负责开展《社区服务证》的年检年证;协助区人大做好每届人民代表会议的选举事务工作;负责做好社区服务信息化工作;承办市、区两级政府有关实事项目工程。

(三)社会科

组织实施全区社会救助、医疗救助和本区下放安徽人员救助工作;做好历史老案纠错人员管理工作;管理指导本区社会福利院、敬老院;会同公安部门收容遣送“三无”盲流人员;指导公墓代办处丧葬用品生产和销售;组织实施中国社会福利彩票销售,筹集资金发展全区福利事业的设施。统一组织开展募集钱、物衣被等救灾物资,做好慈善帮困救助工作,负责弃婴的收送工作。

(四)优抚科

负责现役军人的优待工作;发放全区应征入伍义务兵的优待金。负责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死亡抚恤工作。负责革命伤残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抚恤。负责办理革命烈士、革命伤残军人有关手续。负责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及退伍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负责区双拥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落实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密切军地关系,协调解决部队的实际困难。负责全区双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及区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年度双拥考评工作。做好双拥工作调查研究。做好拥军优属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承办区《双拥工作简报》。

(五)婚姻管理科

依法办理结婚姻登记、离婚登记和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依法办理区域内国内居民收养小孩的审查、审批;

依法办理《国内婚姻介绍服务机构》的审查、审批。

(六)老年工作科

贯彻执行涉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负责区有关重大涉老活动的具体工作,办理区老工办日常事务及所决定的事项,履行检查督促协调职能。做好工作总结、信息上报、宣传等日常工作,完成老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民间组织管理科

承担全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对本区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活动的组织的处罚。承担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对本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活动的组织的处罚。

(八)双退办公室

负责做好退伍义务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做好无军籍、易地退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军干所工作,及时审核、调整军休干部生活待遇。

(九)财审科

编报民政事业费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决算和人员工资统计,接受国内外捐赠款的收支业务。发放抚恤事业费,易地退休人员退休金,孤老、残、幼、贫困户、定期定量救济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费,实物帮困救济费,协保医疗补助费,落政人员生活费、退休费及其他人员定期定量临时救济补助费。编报区有奖募捐委员会财务预算、决算,处理财务结算、收、支业务工作,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对本系统事业单位财务进行审计并进行业务检查指导。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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