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① 事业发展部(兼办公室):
开展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理论的研究,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红十字运动知识和红十字会重大活动的宣传;开展国际人道法的传播工作,发展红十字志愿者队伍;负责红十字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负责本会机关财务、国内外捐款物的审计监督、文秘、档案、计算机网络建设、退休干部服务和后勤事务工作;负责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红十字组织的联系、交流和合作。
② 赈济救护部:
组织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根据灾情提出申请援助和救灾计划;培训救灾骨干队伍,指导各县级市(区)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工作;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训练,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普及防病和灾难应急知识;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捐献工作;负责与红十字医疗卫生单位的联系;负责市红十字会举办或挂靠在红十字会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及经济实体的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