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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建设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贯彻落实区委全会和人大会议精神,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努力创建权威、有为、公信、清廉和幸福法院,年均受理案件13000余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67件,为全区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审判,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判惩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政策,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侵害财产类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同时,坚持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罚。对未成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因素,发挥教育挽救作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成案结事了人和,依法开展全程、全员调解。进一步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与区总工会、人社局、工商联等单位实现工作对接,诉前直接调解纠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指导、参与调解组织调解纠纷,把大量矛盾解决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加强对涉诉信访积案的化解和救助工作,圆满完成各敏感时期的维稳任务。不断提升执行效力。开展涉金融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和反规避执行活动。积极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彰显了执行权威,优化了法治环境。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支持经济发展

维护经济秩序。妥善处理涉辖区企业案件,维护了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成立协护税工作组,深入银行、税务等单位,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涉诉企业解决诉讼难题,防范经营风险。服务项目建设。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成立了项目建设、土地征收服务组,针对全区土地征收问题,提出建议,提供咨询。对涉及土地征收的案件,引导当事人申请仲裁,推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问题的依法解决,支持了征收拆迁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扶持困难企业。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妥善采取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依法帮助困难涉案企业渡过发展难关。维持企业生存,稳定员工就业,保护企业正常经营,沈阳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能动司法,延伸职能,切实推进法治建设

抓实便民诉讼措施。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开设“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和“夜间法庭”,根据需要开展远程立案和上门立案。对追索扶养费、抚育费、赡养费和农民工讨薪案件,开设“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审理及执行。调解结案,减少诉累,退还诉讼费330万元。开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微博、官方网站,提供司法服务,公开办案流程,方便群众诉讼。抓实司法建议工作。延伸审判职能,强化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建议反馈,跟进整改落实。同时,直接或委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向涉案企事业单位以多种渠道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其完善管理、堵塞漏洞、改进工作。抓实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和“观摩示范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代表、企事业代表、媒体记者和中小学生代表走进法院,让其感受审判过程、了解法院。开展法官“四进”活动,法官走进社区、企业、机关、学校,开设法制讲堂,提供法律服务。

四、从严管理,带好队伍,切实提升能力形象

严格审判管理。完善流程管理,实行审判态势分析和办案绩效考核,开展案件、庭审、裁判文书“三评查”活动,认真落实抽查、评查和督查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监管制度,提高审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开展对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积极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沟通协调,做好新法适用的衔接工作。狠抓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司法廉洁教育活动。深化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审判权、执行权进行有效的监控。由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作风检查和审务督察,加强对基建工作的纪检监督,创建廉洁工程。注重学习引领。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法院干警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举办法院“大中小”讲堂,通过专家讲座、院长授课、法官交流、全员统考等方式,抓实学习培训,提升干警素质。为干警发展进步提供平台,关爱干警身心健康,解决干警实际困难,让全院同志不断提升工作幸福感,不断增强职业荣誉感。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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