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全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负责立法协调。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
(五)监督检查在道路上设卡、收费、罚没等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出指导、支持和协助。
(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司法局所属单位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司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公证处。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