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指挥处
一、负责公文管理和文件起草、情况综合、调查研究、收发、印信、统计、保密工作;二、负责全市交通管理总值班及122处接警工作;三、负责全市交通警察勤务规范制定、检查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四、负责直接调动指挥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的紧急拯救工作。综合处
一、负责支队政工、后勤、法制工作;二、负责掌握和研究本支队队伍建设情况及人事、档案、教育、宣传、党务、纪检、监察、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三、负责本支队装备、财务、膳食、车辆管理、水电管理、房屋管理等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四、负责组织、指导本支队公安执法监督检查以及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车管处
一、负责全市机动车的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变更备案,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补领/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申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领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质押/解除质押备案,机动车档案的查封/解封,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异地委托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校车许可证及校车驾驶许可;二、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证首次申领/增驾的受理、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补证/换证(期满换证、转入换证、损毁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驾驶人信息变更换证),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香港机动车驾驶证免试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更,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学习等工作。
交通处
一、贯彻执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规、法章,研究制定我市道路交通法规、规章的实施细则、办法和补充规定;分析研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和措施;二、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设施管理、非机动车管理、停车场地管理及违例处理工作;三、负责全市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四、参与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五、负责对各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对有关民警进行业务培训。科技处
一、负责交通科技管理;二、道路交通监控和“电子警察”管理; 三、交通工程科研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