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和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系统党的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等工作。指导系统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群团工作。指导系统党员发展、党员干部培训管理。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学校布局调整意见。执行和落实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负责教育体育事业统计。组织编制市本级经费预决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固定资产配备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有关经济活动。指导和规范教育体育收费工作。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承担教育扶贫和学生资助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负责拟定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民办教育。组织中小学校实施国家课程计划,推进教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并指导落实。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评估标准,检查评估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小学德育、科普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创新素养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制定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并组织落实。监督学校规范使用国家统一教材及教辅资料。指导学校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承担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五)综合教育科。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就业工作。检查评估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指导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军训工作。指导扫盲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教师工作科。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使用与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教师队伍师德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协调中小学教师招录、人员调配、岗位聘任等工作,统筹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继续教育,指导师资培训工作。承担中小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和管理工作。
(七)群众体育科。负责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学校体育工作。负责体育社团组织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格审核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民(学生)体质监测工作。负责社会性的体育竞赛及表演活动。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的审批和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体育场地标准,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承担市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
(八)竞技体育科。负责拟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负责国家等级运动员的申报与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青少年体育竞赛和校园足球工作。承担国内外和区市大型赛事。指导市体校、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指导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与交流。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市政府负责教育督导工作的行政机构,挂靠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下级教育督导工作。发布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督导评估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评估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教育改革发展任务情况,督导评估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监测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和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负责聘任市政府兼职督学和组织督学培训工作。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教育督导经验。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