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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宜商会

工作机构

为更好的完善商会的组织机构,结合商会实际情况,成立了以下八个职能部门:

一、会务部

二、财务部

三、投资发展部

四、协调维权部

五、公益事业部

六、对外宣传部

七、监管部

八、秘书处

会务部

负责人:常务副会长 周华品 黄开健 彭德明 秘书处 赖胜 梁勇

职责:

第一条 负责会员的日常联络及会员发展工作,努力为会员单位排忧解难。

第二条 负责组织会员举办各种活动,为会员提供交流机 会。

第三条 负责与各机构联系进行会员讲座、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 负责从优秀会员中推荐商会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的工作。

第五条 负责评选年度先进团体会员、热心会务会员和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财务部

负责人: 常务副会长 林勇 彭德明 赖胜

职责:

第一条 在商会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之下,对商会理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商会财务的工作,贯彻执行商会理 事会的指令,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条 负责商会财务部的工作管理和年度经费开支预算、决算报告的审查工作。

第三条 负责商会组织的会议、活动经费预算和商会下设部门组织的会议、活动经费的预算审核工作。

第四条 负责组织扩大商会活动经费收入工作和有关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审批工作。

第五条 按商会组织章程规定及时催收会员单位的会费资金的到位。

投资发展部

负责人:常务副会长 严国生 林勇 周华品 陈龙 彭德明 监事长 秘书处

职责:

第一条 负责了解、掌握会员投资经营状况、发展需要的信息工作; 建立与维护商会信息网络,收集内外部信息,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条 负责以商会名义组织的经济考察、项目招商等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政府的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工作。

第三条 发布会员的招商投资、合作项目信息;构建投资联盟,搭设招商平台,帮助企业开展国内外招商投资活动和其它商务经贸活动。

第四条 为会员提供政府有关优惠政策、办事程序的咨询服务。

第五条 协助企业做好融资担保等工作。

协调维权部

负责人: 监事长 梁杰 常务副会长 周华品 黄开健 曹云

职责:

第一条 受理会员咨询及投诉事务的处理;协调解决会员的困难、问题及经济纠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收集整理会员单位意见和建议,上报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协助和参与商会有关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第三条 为会员推荐法律顾问,不定期组织会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讲座。

第四条 协调商会与社会各界的关系,组织实施宣传活动

公益事业部

负责人: 监事长 梁杰 常务副会长 刘奋 严国生 陈龙 秘书处

职责∶

第一条 负责商会参与政府或社会正式机构号召慈善捐款等公益活动的组织。

第二条 负责落实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公益活动及其他省市协会、商会等组织的联谊工作。

对外宣传部

负责人:常务副会长 林勇 黄开健 曹云 赖胜 秘书处 梁勇 欧大庭 卢铭

职责:

第一条 负责会员单位开业庆典等活动参加人员的落实工作。

第二条 策划和组织商会的各项活动工作。

第三条 负责邀请新闻界人员参加的落实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第四条 做好商会会刊和网络的编辑、更新及管理工作。

监管部

负责人: 监事长 梁杰 秘书处

职责:

第一条 负责商会经费预算开支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第二条负责监督并协助财务部工作,对财务工作重大提案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具体建议。

第三条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

秘书处

负责人 :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

职责:

第一条 积极配合其他7个部门的工作开展。

第二条 执行商会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商会召开的会议、活动计划的研究、制定和有关实施工作。

第三条 实行商会工作流程,由秘书处提出工作建议和会议议题,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企信通传达给有关人员征求意见,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要求参会人 员书面签字认可,或口头同意,所决定事项由秘书处执行。

第四条 草拟商会文件,上报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对外公文须经会长或指定负责人批准。

第五条执行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的有关决议。

第六条积极开展服务工作并收集各会员代表的讨论情况。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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