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县公安局共设9个执法勤务机构、2个综合管理机构、13个公安派出所、1个边防派出所、2个监管场所。
一、执法勤务机构
指挥中心:负责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机关文秘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监管网上信息及有害信息的控制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公安防范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
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等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交通警察大队: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效能治安巡逻任务。
巡特警大队:负责城区治安巡逻及紧急警务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法制大队:负责法制审核把关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与之相关的公安工作。
缉毒大队:负责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对涉毒案件的查处,易制毒化学物品的管理。
二、综合管理机构
政工监督室:负责公安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公安督察和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三、监管场所
看守所:负责对在押罪犯和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监管、教育。
拘留所: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进行监管教育。
四、公安派出所
13个公安派出所分别为城关派出所、西城派出所、宋道口派出所、长宁派出所、程庄派出所、扒齿港派出所、青坨营派出所、司各庄派出所、安各庄派出所、柏各庄派出所、方各庄派出所、胡各庄派出所、南堡派出所。1个边防派出所为南堡边防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管理;负责辖区内特种行业和交通管理;负责辖区内安全防范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发生在辖区内的治安案件。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