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科)
协调处理全局政务、事务工作,承办全局重要会议;组织草拟民政工作政策、规章和条例;负责机关督查、行政复议、信访、信息、文秘、议案提案、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公务接待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经费的使用管理、审计监督;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和民政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优抚科
负责全市双拥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抚恤工作;负责革命伤残军人、伤残工作人员评残及烈士褒扬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优抚事业费发放和使用;指导光荣院和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工作。
安置科
负责全市退伍义务兵、复员转业士官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退休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供站和军队离职干部休养所工作。
社会救济、社会事务管理及城市福利科
负责全市救灾救济、农村五保供养、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收养工作;负责救助体系中的联乡包村万户脱贫工程、农村贫困家庭大病医疗救助;指导社会福利院、精神病院、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处、公墓管理处、殡葬管理执法稽查大队工作。
区划地名、勘界、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科
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科
负责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责市区低保对象的普查、统计和审批工作;负责低保资金分配计划及监督检查各地保障金的落实、发放和使用;完善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开展生活、大病、住房、教育、应急等项救助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管理、年度检查、监督和清理整顿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