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辽教育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通辽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通辽市教育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通辽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办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社会综合实践教育、终身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地方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四)统筹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推动课程教学改革;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负责全市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

(五)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拟定民族教育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六)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对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七)负责市本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决算;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并参与管理用于调节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支持重点项目的基建投资、事业经费;监测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指导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建设工程;承担直属系统审计工作;拟定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和基本建设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规范办学行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指导直属系统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市校园足球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直属系统科级干部。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校长(园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教师招聘、岗位聘任管理、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审核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者评优表彰工作。

(十)按管理权限组织、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研究拟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教育毕业文凭的审验和发放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及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指导直属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舆情监控及信访工作。

(十三)按管理权限负责高中阶段学校审批,指导全市高中阶段以下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通辽市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通辽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指导扫盲工作。

(十五)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法制建设、教育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及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

(十六)完成通辽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