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通辽市民政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规划财务科
(三)民间组织管理局
(四)优抚科
(五)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科
(六)救灾科(通辽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七)社会救助科
(八)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九)区划地名办
(十)安置办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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