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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招录、干部任免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统筹区级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技能普及工作。指导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

(二)预案管理和物资保障科。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承担中央、市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三)火灾防治管理科。监督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

(四)自然灾害综合协调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起草全区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震情通报和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推动区域应急中心等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拟订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相关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和城镇天然气除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六)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指导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拟定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害信息,衔接相关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编制全区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法制审计科(行政审批科)。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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