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宣传培训和机关干部人事、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
(二)应急指挥科。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预警和灾害信息发布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指导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
(三)冶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五)火灾防治管理科。组织拟订消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综合监管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各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地质和水旱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七)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评估论证、灾情报告制度。负责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统计分析工作。承担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市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八)政策法规科。组织、指导、规范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统计及评估工作。负责全区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新闻宣传和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承担本部门负责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行为、事故调查报告的合法性审查和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生产安全类事故的信息报送工作。
(九)科技和信息化科。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