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制度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目标考核、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二)外资科。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境外招商、服务等投资合作工作。开展外商投资项目的引进、推进、跟踪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制定全区利用外资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备案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全区直接利用外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外资指标任务的完成和任务分解、考核工作;牵头负责全区开放经济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年度招商引资活动计划,联络境内外经贸机构、企业的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全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因公出国(境)招商引资团组的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办理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省市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申请工作;协调兑现产业扶持奖励和深化改革相关工作。
(三)招商科。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国内招商、服务等投资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报告;负责制定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内资指标任务的完成、分解、下达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区重大投资合作项目信息汇总、分析及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洽谈和全程跟踪服务; 负责各类招商活动成果的落地跟踪服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的收集、审核、上报,以及签约项目履约和招商“三率”统计工作;负责包装、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提请和组织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的召开,并做好会后的督促落实工作;牵头负责推进改善投资环境工作,对影响投资环境的行为提出整治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