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 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
3·指导全市农业生产。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
6·依法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
7·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8·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11·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
12·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13·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14·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
15·协调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业等服务业。
16·组织和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相关工作。
17·承办农业涉外事务。
1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农委、省委农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