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二)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先锋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团组织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三)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五)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六)负责市青联、市学联的常务性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市青少年社会团体的工作。
(七)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
(八)负责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九)受市委的委托,领导全市少先队的工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