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万宁市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万宁市旅游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旅游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依法搞好本市旅游行业的综合平衡的调控。
(二)万宁市旅游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的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材料;参与管理全市发展旅游业的国家和地方投资计划。
(三)万宁市旅游局组织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编制旅游资源的功能规划和配置;提出旅游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
(四)万宁市旅游局实施对全市旅游业的行业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初评推荐和年度复核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旅游景区景点等级评定推荐及年度复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和旅游安全;监管全市旅游市场和受理重大旅游服务质量的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五)万宁市旅游局组织全市旅游宣传、市场开发和有关信息收集整理;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
(六)万宁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七)万宁市旅游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