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法规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负责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拟定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程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二)综合监督管理科
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拟订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统计的规程、标准;承担全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预警信息;联系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与其合署)
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指导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规章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负责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指导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负责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评价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卫生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专门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按威政办发〔2008〕91号和威政办发〔2005〕41号文件执行;矿井关闭监管职责分工按照威编办〔2008〕26号文件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按照威政办发〔2005〕41号文件执行。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