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领导的综合性讲话、文稿以及向省委、省政府、市委的汇报材料,办理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省级部门及市委发送市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各类会议、活动、接待的组织、协调或审核、指导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六、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负责政府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九、组织办理涉及市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建议案。
十、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十一、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市政府领导服务;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