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保卫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商务史志年鉴编纂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商务领域改革。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组织拟订全区商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对外开放政策。承担商务运行综合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组织起草商务领域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批和外国(地区)商务人员来访邀请事项。负责全区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相关工作。承担商务领域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商务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
(二)流通业与市场管理科。牵头拟订全区商贸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以及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拟订流通领域消费促进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拟订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承担相关商务举报投诉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推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商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拟订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社区商业发展。
(三)对外贸易管理科(挂对外经济合作科牌子)。拟订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转报和监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配额及相关工作。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监督、协调全区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按规定监督管理外国以及港澳台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文代表机构。负责全区对外贸易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按要求组织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政策。组织、协调涉及我区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应诉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建立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库。指导我区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建立贸易救济援助制度,支持受损产业恢复发展。按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对外投资合作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指导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的促进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按规定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我区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负责全区对外投资合作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服务贸易科。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进服务贸易试点城市建设。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和分析工作。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产业园区和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
(五)外资管理科(挂投资促进科牌子)。指导、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协调外商投诉处理工作。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牵头组织、策划、实施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统计、分析和考核认定等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园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经济开发区(园区)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开发区(园区)的分类指导、动态管理。贯彻落实有关自贸区地方合作示范区方案、政策。负责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吸引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境内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县际间经济协作组织以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推进国内外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协调与各国(地区)地方政府间多双边经贸关系。牵头组织实施我区与各国(地区)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负责研究国内外招商引资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负责本行业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促进工作。负责全区国内招商引资组织协调、检查分析和考核认定等工作。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的统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负责各类商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