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日常工作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人事、编制、档案、保密、来信来访、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管理文化旅游体育行政事业经费,承担部门预决算、机关财务、文化旅游体育专项资金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中央、省、市、区相关项目经费。拟定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广电、图书、文博、体育、旅游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文化艺术、文物、广电、新闻出版(版权)、旅游、体育相关行政审批、备案工作。
(二)文化艺术股。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研究拟定文化事业的有关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业务建设以及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实施文化民生和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并激励文艺创作和文化生产,组织相关行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履行文物行政管理职责,综合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纪念馆)事业,指导文物保护、抢救和利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展演展示及宣传传播工作;配合做好文化扶贫工作。
(三)旅游股。指导全区文明旅游和诚信体系建设;监管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拟订并监督实施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负责各种旅游协会的管理工作。拟订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旅游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组织负责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参与组织实施旅游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四)体育股。负责群众性体育发展,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负责体育社团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参加各级体育竞赛;选拔、培养、训练、储备体育人才;指导区级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等级运动员、等级裁判员的资格审查;负责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广电新闻出版股。负责全区广播电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监管广播电视宣传、广告、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的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监督和计量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的收录,协调推进媒体融合工作。负责管理全去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全区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供片、放映工作;组织开展电影公益服务、固定点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全区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和网络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管印刷企业和印刷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出版物印刷质量和条码使用;管理指导全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工作。
(六)产业发展股。负责拟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办区本级文化、旅游、体育建设工程项目事务;指导推进全区重点文化旅游体育企业、项目及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承担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产品、商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