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信访、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应急管理、机关党建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指导、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全区文化、文物、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工作。
(三)人事股。负责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工作。组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行业人才开发和队伍建设,指导文化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实施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登记制度。
(四)艺术股。研究拟订全区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艺术研究和艺术档案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区文学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全区各门类专业艺术发展;组织开展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的相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学艺术作品创作和推进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文艺院团的发展,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拟订全区艺术创作规划,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通辽市重大艺术创作工程;指导全区大型文艺演出活动、所属文艺团体、文化馆文艺业务建设及基层艺术人才队伍建设。
(五)公共文化股。组织实施相关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拟定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示范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活动。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民间艺术之乡和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六)产业发展股。落实文化、旅游产业相关政策,拟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业态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旅游重大项目论证、规划、组织实施和工作推进。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公园建设。组织开展国内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
(七)市场管理股。贯彻落实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相关政策,拟定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文化艺术表演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监管工作;管理和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
(八)文物股。拟订辖区内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辖区内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全区考古发掘、文物鉴定及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抢救、保护和利用工作;开展辖区内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国家及自治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负责确定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推动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
(九)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股。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确立名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建设。组织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组织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