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岗位。负责局机关党务、宣传、纪检、文电、档案、保密、信访、行政审批、行政复议、人事、劳资、职称评审、财务、统计、政务公开、保卫等工作;做好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文化岗位。管理全区公共文化艺术事业;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文化馆、图书馆及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调查研究社会文化艺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校园、社区、农村等社会文化事业建设;指导文艺创作和艺术生产;指导、协调全区大型文化活动。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记录,确认和名录建立;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宣传和传承工作。
(三)文物岗位。管理全区文物事业;拟订全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和项目申报。指导、监督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区内文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对外交流合作等。
(四)旅游岗位。管理全区旅游事业;拟订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全区旅游工作;负责区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制订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饭店、农家乐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农村广播电视岗位。管理全区农村广播电视事业;拟订农村广播和电视户户通事业发展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农村广播电视工作;指导、协调农村广播和电视户户通管理和运营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