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管理市社科联。
2、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宣传工作,引导全市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普洱日报》、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指导;代管市记者协会,对其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联系市级新闻单位和中央、省新闻单位驻普洱记者站。
3、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联系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化体育局、广电网络集团普洱分公司;代管市文联,对其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4、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性的宣传思想文化政治工作;管理市文明委办公室、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文产办、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文化产业发展、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与信息化建设、互联网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控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领导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指导和协调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工作。
5、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化体育局、市文联、普洱日报社等意识形态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各县(区)委宣传部部长、市级意识形态部门和单位领导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各级党委宣传部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出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政工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6、负责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7、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活动的宣传;指导规划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计划的研究制定;管理市级宣传事业宏观调控专项资金、市级文化事业建设费、精品创作扶持资金和国际、国内大奖奖励资金,并提出使用意见;规划、统筹、组织实施全市宣传文化事业的重大建设项目;调研、指导全市文化产业的培育、开发和发展。
9、完成市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