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形式。
一是参与全州经济建设,承担州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管理服务及全国、省级劳模和五一劳动奖、全国、省工人先锋号的推荐、管理服务,大力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二是参与政府相关部门涉及职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的工作协调机制建设;三是参与州级劳动执法检查、视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从源头上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
2、维护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一是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权益;二是推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设,统筹协调工会各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三是研究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建设职能: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一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和任务,开展工运理论和政策研究,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制订文山州工运发展规划,指导全州工会工作;二是加强工会领导干部协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会干部队伍;三是紧紧围绕全州经济建设,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四是做好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和审查审计工作,做好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五是组织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4、教育职能: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一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各项制度,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深受职工群众信赖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职工之家”;二是积极开展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和素质提升工作,教育引导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