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目标考核、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府采购、机关资产、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政务平台和市长热线等交办事项的督办和专项重点工作督查。承担综合交通信息化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二)法规处。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推进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岸线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三)审计财务处。负责机关及交通执法机构的资金预决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部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审核和统计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全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审计。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规费征收和减费降负相关工作。承接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相关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财务管理政策建议,指导交通建设投融资工作。
(四)规划处。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公共交通、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等专项规划。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书)审查工作,联系全市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研究。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标准和技改计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交通运输的经济分析、监测等工作。承担市现代综合交通建设领导小组规划协调组的具体工作。
(五)建设处。协调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建设,提出全市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建议,监督重大交通工程建设进度。承担公路、水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批和竣(交)工验收。负责交通建设招投标、资质、信用管理。负责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安全、造价定额、试验检测、监理等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市现代综合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运输处。拟订综合交通运输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协调推进空、铁、轨、陆各种交通方式无缝衔接。负责道路、水路客运行业管理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协调春运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和汽车租赁行业管理。承担信用交通建设工作。承担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港航处(挂交通产业处牌子)。牵头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引导多式联运,优化运输结构。承担公路、水路货运行业和港口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船舶检验、船舶引航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物流运输行业发展。参与水路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港口岸线管理工作。承担综合交通产业培育相关工作。承担市渡口安全管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机场处。参与拟订市内民用机场政策、规划。负责民航业发展战略研究。参与临空经济示范区创建,监督指导民航客流及航线培育,负责空港物流运输行业管理。监督指导通用航空发展,协调涉地通用航空飞行服务保障。负责民航涉地综合协调,牵头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
(九)安全处。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综合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维稳安保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牵头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紧急客货运等重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的运输保障。
(十)人事处。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体制改革。负责市级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教育和职称评审。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