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党风廉政监督室
(一)协助区公安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
(二)履行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调查核实警务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协助配合区纪委监、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
(四)对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进行调研、分析和指导;
(五)研究制定、完善监督、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对民警进行党风党纪和纪律的教育。
大数据建设应用大队
(一)指导和管理全区公安科技和信息化工作;
(二)制定公安科技信息化年度工作要点和发展规划,拟定管理规定;
(三)负责公安科技建设项目的调研、认证、审查和监督管理,组织立项、成果鉴定、科技推广、重大课题攻关;
(四)负责全局性基础系统、应用系统的开发、维护、管理和专业性应用系统的技术支持;
(五)负责各项全局性的通信保障;
(六)对全区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七)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1)掌握全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领域犯罪动态,制定打击对策。
(2)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3)负责本区重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
(4)负责与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行刑衔接、沟通协作工作。
(5)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情报指挥中心
(一)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
(二)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
(三)负责接处警系统的日常维护、升级改造;
(四)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
(五)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
(六)负责机要、档案等工作;
(七)牵头负责全局接待工作;
(八)牵头负责两会提案议案办理工作;
(九)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治安警察大队
(一)负责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治安管理及相关案件查处工作;
(二)负责治安突出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三)负责“治爆缉枪”专项行动;
(四)负责涉赌、涉娼、环食药等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查处和指导工作;
(五)负责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类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在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处置时发生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对派出所查处治安案件的指导工作;
(八)负责淫秽物品、仿真枪支及管制器具的鉴定及赌博机认定工作;
(九)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等单位及“水、电、油、气”等重要目标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相关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负责全区中考、高考、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保安服务监督工作及保安员资格考试工作;
(十二)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救助及防治艾滋病等工作;
(十三)负责家犬管理、警犬基地筹建与管理工作;
(十四)参加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政治处
(一)负责机构与编制工作;
(二)负责人事信息、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警衔、警察证、出国(境)报批工作;
(四)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年度考核、职务任免、调配、工资、福利、招录、吸收军转干部、辞职辞退、退休工作;
(五)负责民警岗位绩效考核系统管理工作;
(六)负责老干部工作,落实离退休人员各项政治、经济待遇;
(七)负责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
(八)负责政工信息调研工作;
(九)负责教育训练工作;
(十)负责表彰奖励工作;
(十一)负责辅警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警营文化建设和指导协会活动;
(十三)负责见义勇为工作;
(十四)负责党的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十五)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十六)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巡特警大队
(一)负责指导辖区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
(二)负责基层卡口业务指导与考核工作;
(三)负责重大敏感时期加强性武装巡逻;
(四)负责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重大警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轮值轮训等备勤力量的调度使用;
(七)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刑事警察大队
(一)负责刑事侦查工作;
(二)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三)负责有组织犯罪侦查工作;
(四)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新闻中心
(一)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新闻发布、新闻联络和宣传报道工作;
(二)负责实施汇总监测和综合研判全区涉警、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的舆情态势;
(三)负责网络媒体公共关系建设,经营管理微博、微信及其它网上传播平台;
(四)组织指导全区警方公共关系建设;
(五)负责公安影视作品的制作、播发等工作;
(六)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监所管理大队
(一)对被羁押的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对判处有期徒刑且余刑在三个月以下罪犯和判处拘役的罪犯进行教育改造;
(三)对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执行拘留和教育管理;
(四)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一)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
(二)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三)负责追踪和查处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行为和针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犯罪案件;
(四)负责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五)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人口管理大队
(一)负责常住人口管理,贯彻落实人口信息管理工作政策法规,指导派出所户籍窗口规范化建设、户口迁移审批、审核办理,身份证审核办理,受理群众关于户口的来信来访;
(二)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指导、检查、督促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指导房屋出租户管理工作,配合新市民事务中心(筹)开展积分管理工作;
(三)负责社区警务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安置帮教工作,指导警务室建设、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开展门牌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社区警务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等;
(四)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警务督察大队
(一)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专项督察;
(二)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
(三)办理上级交办的督察事项;
(四)受理群众现场投诉并核查;
(五)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六)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警务保障室
(一)负责经费保障、政府采购工作;
(二)负责装备、被装管理工作;
(三)负责基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车辆、后勤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务用枪管理,协助战训大队开展全警实弹射击训练工作;
(六)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一)负责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二)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交通警察大队
(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三)负责交通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
(四)负责交通组织、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五)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程车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八)负责非机动车管理工作;
(九)负责交通警卫工作;
(十)负责大型活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十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查工作;
(十二)会同政府职能部门整治非法营运车辆;
(十三)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大队
(一)负责统一受理治安、禁毒、网监、交警、人口管理、水上等部门行政许可服务事项;
(二)负责网上公安办事大厅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考核通报等工作;
(三)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
(一)指导开展内保企事业单位安防建设,负责对党政机关、学校、医疗机构、水、电、油、气、粮等涉及国计民生的单位,军工、通信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以及相关企业的四防建设,开展指导、检查、督促整改工作;
(二)负责银行等金融机构安保工作,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安全评估检查;
(三)负责制定国家级考试以及其他各类考试安保工作、协助试卷答卷押运,做好保密室安防建设检查及考点考场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
(四)指导、协调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公交、出租和长途客运等行业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
(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由内保部门管辖的相关案件;
(六)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战训大队
(一)负责教育训练计划的实施,组织教学力量开展教育训练和培训学员的管理;
(二)负责全警警务实战技能训练;
(三)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科技信息化大队
(一)指导和管理全区公安科技和信息化工作;
(二)制定公安科技信息化年度工作要点和发展规划,拟定管理规定;
(三)负责公安科技建设项目的调研、认证、审查和监督管理,组织立项、成果鉴定、科技推广、重大课题攻关;
(四)负责全局性基础系统、应用系统的开发、维护、管理和专业性应用系统的技术支持;
(五)负责各项全局性的通信保障;
(六)对全区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七)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禁毒大队
(一)负责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
(二)负责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
(三)负责吸毒人员成瘾认定工作;
(四)负责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
(五)负责无毒社区创建工作;
(六)负责禁毒宣传、毒品预防教育;
(七)负责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法制大队
(一)负责规范公安执法管理工作;
(二)负责治安行政案件、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社区戒毒案件的审核工作;
(三)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核、预审工作;
(四)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
(五)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拟定或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公安法制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七)组织开展民警学法培训和等级考试工作;
(八)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内部监督工作;
(九)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十)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出入境管理大队
(一)指导各派出所出入境分理点工作;
(二)受委托审批部分出入境证件申请;
(三)根据授权负责制作外国人签证、居留停留证件;
(四)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证件归档工作;
(五)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及赴港澳台的证件办理和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的申请;
(六)负责在吴境外人员的居留停留管理服务工作;
(七)受理港澳台居民定居申请工作;
(八)受理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
(九)负责实施或指导实施本区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不准入境人员报列等出入境控制对象管理工作;
(十)负责查处中国公民、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案件,指导查处、协助查处其它涉外案事件;
(十一)归口掌握、统计、上报、通报发生在吴江区的涉外案事件情况;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各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
(十三)处理或协调处理其他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