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教育工会)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教育系统外事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督查督办、机要保密等工作;统筹教育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学校图书馆(室)的图书配备;负责牵头承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教育建议、提案;负责机关后勤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起草有关教育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办区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普法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主动参与协调矛盾,反映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坚持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投身教育改革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以广大教职员工喜闻乐见的多种活动为载体,在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负责指导学校工会工作。
规划财务股
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小学布局调整;负责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办法;统计并监控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编制区本级教育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央、省、市和区本级教育专项经费、各种外资和捐赠款;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学校建设标准,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安全工作;编制区直学校基建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区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税务、财务检查等协调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对教育系统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和重大的经费管理事项开展审计调查;负责对中央、省、市和区本级财政下达的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受委托对局直属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实施审计;受委托协助查处教育系统内部有关单位或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负责发动、组织、接受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校和学生的救助和捐赠;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中央、省、市、区财政确定的中小学助学金、免教科书经费;协调指导全区中小学开展助学活动,承担全区中小学助学联席会议交办的具体工作;建立并保存全区中小学受助学生档案及建库工作。
教育股
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执行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政策及基础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价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省级示范性高中、特色实验高中、示范性幼儿园和市示范性高中、示范性幼儿园的建设和报批工作;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负责普通高中的招生和学籍工作;组织编写中小学地方教材,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归口管理中小学竞赛活动;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承担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终身教育工作;执行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学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教材配备、招生和学历学籍管理等工作;组织职校学生的职业能力考试;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德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农村、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全区民办教育发展规划;综合指导全区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牵头组织对民办学校进行综合性检查评估;负责民办学校的设置、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共同性矛盾和问题。
人事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或指导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和职工的表彰奖励、教师调配工作;协调、指导直属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班子建设。规划、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负责特级教师推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和专家工作。
体育卫生艺术与安全教育股
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执行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等活动。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