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实施全市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商品流通、饮食服务、医药流通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商务经济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并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并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酒类等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
(六)执行国家、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负责全市进出口自营权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拟订全市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执行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负责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转报或审批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重大事项变更。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制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负责对市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进行管理;负责牵头我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依法审核或核准上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和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市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工作。
(十二)负责对成品油、酒类商品、医药商品的流通管理;负责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旧货流通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美容美发、旅馆、饭店、餐饮业、摄影业和家政服务等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散装水泥推广职责。
(十三)负责参加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各类涉外交易会、展览会等活动的展务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商务新闻发布、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建设;负责全市商务经济运行数据收集及上报工作。
(十五)指导全市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武威市支会” 和“中国国际商会武威商会”的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商务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