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五指山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各乡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五)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承办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六)指导司法行政理论研究,组织有关专题的理论研讨和交流活动;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工作。
(七)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九)检查指导各乡镇司法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