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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自身建设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宪法法律规定,梧州市常委会制订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和完善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制度。2002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度汇编》,制订、修订议事规则和各项制度21项;2007年9月,根据《监督法》实施后的实际,修订工作制度18项,废止3项,建立完善3项。2015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机关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效能。

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常委会常态化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履职能力。重视和关心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人大干部培养、使用、交流力度,更好地调动人大干部队伍积极性。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通讯员队伍,协调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开展,讲好人大故事、展现代表风采,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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