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设利通区分局、红寺堡区分局、太阳山分局3个正科级派出机构和11个市场监督管理所。
(一)利通区分局、红寺堡区分局、太阳山分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及市委的决策部署。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二)利通区分局设置8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副科级):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塔市场监督管理所、金积市场监督管理所、高闸市场监督管理所、金星市场监督管理所、胜利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桥市场监督管理所、金银滩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红寺堡区分局设置3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副科级):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郊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弘德市场监督管理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