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收发、督办、保密和机关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落实国家、自治区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协同推进盟市间及周边地区区城发展工作,建立完善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统筹研究全盟区域经济发展重大问题。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协调重大事项等工作。
(三)区域合作科。负责研究制定区域经济合作规划。负责招商引资数据统计与分析。研究拟定旗县市间协同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兴安盟驻外区域经济合作联络处工作。承接上级区域合作、招商引资考核,以及对各旗县市进行区域合作、招商引资考核。
(四)对外联络科。统筹协调我盟与其他地区的合作工作,促进友好城市的建立,推动重大合作协议落实,开展联络协调、信息沟通、工作交流、考察互访等工作。负责内引外联、招商引资、对外推介、举办活动、制定考核办法,年底考核验收等工作。负责合作招商项目的分析研判及盯办督促。
(五)机关党建人事科。负责机关党群、纪检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等工作。
负责人:局党组书记、局长 牛源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