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单位
(一)兴安盟商务口岸局综合保障中心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是兴安盟商务口岸局所属相当于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和各类资金管理工作。
(2)负责机关办公用房申请、分配、清退等工作;
(3)负责机关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购置、分配和管理;
(4)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分配、调度和维修保养管理;
(5)协助机关搞好会议召开、接待、经费预算等工作;
(6)负责制定和修改机关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7)负责机关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传递工作;
(8)负责机关水、电、暖、卫生、安全等事务工作;
(9)负责干部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管理工作;
(10)完成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编制和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9名。
核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主任1名〕,2副〔副主任2名〕)。
3·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综合保障中心不设独立的党支部,党员活动纳入中共兴安盟商务口岸局机关党支部一同开展,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及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职称评聘、重要业务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重大事项均由局机关统一部署。
负责人:王希斌
(二)兴安盟商务口岸服务中心
兴安盟商务口岸服务中心是兴安盟商务口岸局所属相当于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做好举报、投诉和咨询的服务工作,接受社会公众对特许经营、零售商促销、报废汽车回收、家电下乡、技术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内外贸、外经领域和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方面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
(2)负责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
(3)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研究拟定我盟电子商务发展优惠政策、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制定全盟农村牧区电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推动我盟电子商务国际国内合作。
(4)负责全盟电子商务的指导、统计、向上对接资源等,为行署部门和各旗县市制定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5)负责我盟电子商务工作的推进、总结和推广我盟电子商务创新模式和商业价值,促进产业链整合和其他产业转型升级。
(6)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培育引进一批电子商务服务商,提供相关电子商务服务。引导传统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转型发展电子商务,促进我盟农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实现以电子商务手段带动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壮大区域经济。
(7)建设兴安盟电子商务宣传平台,集中展示我盟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和进程。举办和承办电子商务产业相关展会、合作交流洽谈活动,传播和推广产业应用成果,营造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和氛围。
(8)负责口岸联检大厅、办公楼、综合服务楼等基础设施的管理。负责旅客通道设施设备、货运通道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日常维护,使其正常运行。
(9)负责组织各查验部门的上岗人员按时通勤;负责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用餐以及其他日常工作。
(10)对出入境旅客和进出口货物的个人和外贸企业进行服务,协助引导客户办理口岸联检相关手续。
(11)承担口岸客货运量统计和分析。
(12)督促口岸查验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相关规定,做好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和行李物品的管理以及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
(13)完成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编制和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6名。
核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1名(1正〔主任1名〕)。
3·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兴安盟商务口岸服务中心不设独立的党支部,党员活动纳入中共兴安盟商务口岸局机关党支部一同开展,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及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职称评聘、重要业务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重大事项均由局机关统一部署。
负责人:涉及机构改革,待定
(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兴安盟委员会。为群团组织,为财务独立法人单位。增加编制2名,设科级领导职数1名。充分利用贸促会“亦官亦民”的特点,实现机关部门、主管社团资源统筹和配合发展,切实有效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落实全盟贸促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全盟贸促项目的安排及争取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我盟加快贸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贸易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2)推动对外交流合作,配合自治区贸促会,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经贸团体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界人士和代表团组来访、考察;组织兴安盟经济贸易代表团出国访问、考察,参加有关国际组织活动;负责与国外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机构进行联络。
(3)发挥展会贸易投资促进功能,提升展览业国际化水平,负责全盟赴国内外参加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洽谈会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和接待国外来我盟举办的经济技术展览交流会
(4)协助自治区贸促会开展商事法律服务,经授权签发出口商品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经授权办理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涉外商事单据(证明)和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等业务,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办理盟内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或个人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
(5)提供有关咨询、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组织开展经贸信息工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和贸易方面的信息服务。
(6)负责管理及协调兴安盟国际商会工作;指导、协调企业依法经营,负责对会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兴安盟贸易促进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7)完成盟委、行署及自治区贸促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罗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