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科室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和事务;负责机关各类公文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局长办公会、专题会及系统综合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文字记录、纪要整理;负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的提案、意见的回复处理;负责重要事宜的督办和反馈;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
监察室
信访工作职责
1、通过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2、向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情况和问题。
3、承办上级委办和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检举、控告和其他事项。
4、向本级有关党组织和有关部门交办检举、控告和申诉,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5、调查研究就信访工作情况、拟订工作规章制度
6、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工作程序和社会秩序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
纪检机关受理范围是: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督促落实办学标准和教材建设的基本要求,推动全市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及情况的调查研 究,制定有关规划和工作目标;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全市小学、普通初、高中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初、高中毕业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国家颁布的中、小学课程计划的落实;负责希望工程基金筹集与贫 困学生支助款的发放;负责管理全市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制定全市中考以及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负责直属中小学的业务管理与协调工作。
教师管理科
负责全市教师资格审批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中、初级教师技术职务的评审组织工作和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审查报批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文化课教师开展学历教育;抓好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师资力量的培养工作;参与研究并指导中师、进修学校的建设、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成人高等师范、中等师范的招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语言文字的研究工作和普通话的推广、普及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人事科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以及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工作;负责办理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的离退休和遗属抚恤的手续;负责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审核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员的档案管理和人事年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员调配以及教育系统内教职工的调资、年度考核、干部考核任免或呈报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和指导工作;归口承担市教育基金管理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制定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布点和专业、学制设置及招生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学籍、评估等综合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初中毕业生的短期实用技术培训;负责全市职业高中、初中的毕业证发放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技术学校的德育工作,参与研究、指导职业技术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实验室、实习基地的建设;指导并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科研工作。
统筹协调全市成人教育工作,指导成人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制定成人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及指导性教学文件;制定各类成人教育的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规划、协调岗位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高等和中等证书教育、大学后继续教育;组织开展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成人的小学、初中、高中文·化教育工作;负责管理成人中、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成人中、高等学校和广播电视教育工作。
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调查研究、审核审批和指导工作。
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抓好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政法机关查办学校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协助抓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普法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保卫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负责本机关及其宿舍楼的门卫管理工作。
体育卫生教育科
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协调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参加体育竞赛等活动;组织指导有关专业师资培训;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评估,组织高考、中考体检;负责学生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场地的规划、建设和体育器材的管理、监控等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市直教育系统事业费的预、决算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专项经费的下拨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规定、标准和办法;负责组织全市教育系统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校舍规范化建设,抓好校园绿化美化及配套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基建计划的审查报批与管理工作。
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内的财务进行审计监督;对校办企业厂长、经理离任进行效益审计,对所属单位基建预、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各项专款使用到位。
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的报到和就业指导、推荐工作;负责毕业生需求信息和毕业生资源的搜集工作,组织开展毕业生供需信息交流活动。
负责管理停薪留职、落聘、落岗、待岗、自动离岗等公办教职工;负责全市富余教职工和末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等人才的储备、输送工作。
教育财务核算中心
负责指导、审核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单位(不含私有资产的社会力量学校和单位,下同)财务预算编制;负责全市各学校(单位)财务核算、分析、监督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市各学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负责全市各学校(单位)票据和会计记账工作,监督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收缴分离;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工资统发、医疗保险、各项专款拨付等工作;负责完成市教育局计划财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贯彻国家、省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参与提出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业务规范;收集掌握各级各类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并提出咨询服务。
二、办理国家对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日常工作。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多渠道筹措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经费,提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
四、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导室
研究制定本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度、计划、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市“双基”工作的巩固提高和检查;组织全市中小学综合督导、等级评估工作;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对各地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组织对督导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科研和经验交流;处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