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内设机构3个:
1、秘书科
承担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办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保险及职称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依法行政、应急管理、安全保卫及信访稳定等工作;承办市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许可工作。
2、群众体育科
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承办群众性体育竞赛和组队参加上级安排的群体竞赛任务,并负责举办活动的安全工作。
3、竞赛训练科
制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竞赛计划;承担中、省委托的体育竞赛任务;承办全市体育竞赛活动;承担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负责举办赛事的安全工作;承担各类体育等级裁判员的培训考核及管理;承办等级运动会的申报审批工作;拟定全市业余训练规划及指导检查各级业余体校的训练工作;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建立重点项目训练基地,负责建立后备人才库;承担建教练员日常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组织竞技体育科研的攻关和推广;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