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我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区商贸流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并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五)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旧机动车辆、废旧汽车的监督报废回收管理工作。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
(六)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七)负责研究拟定我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八)负责全区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治维稳等方面的政策制定、技术指导和行业监管。
(九)促进内外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拟订全区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国家多边和区域经贸政策。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经贸展览会和赴境外办展活动。
(十一)拟订全区“一带一路”及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及规划,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及国际国内合作,加强区、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的建设,推进行业电子商务的应用、监测、分析和行业指导。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