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设3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业务科、社会管理科。各科(室)主要职责为:
(一)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内部事务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行政决定事项的督办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信息报导和调研工作;
全面管理全区运动员的业余训练,制定激励政策和管理办法,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负责承办全国、市级体育竞赛活动,抓好全区中、小学体育竞赛活动。
(三) 社会管理科
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负责指导、督促全区的全民健身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全民健身竞赛活动;负责各类体育协会,推动社会体育普及化;负责本区体育骨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负责本区范围内新建体育场所的审核、注册登记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执法证件管理等法制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