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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金及资金的管理。

(三)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全区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创业促进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

(五)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覆盖城乡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管理,落实成都市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保持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

(六)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

(七)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各类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八)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及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服务,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九)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教育、培训工作;牵头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协助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十一)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负责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

(十二)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三)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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