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行政股。一是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以及基本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办理有关行政事务。二是负责本部门预算经费的预算编制、收支管理和决算编制工作;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进行监督管理等。三是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组织参加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开展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系统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四是统一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统计关系。督促检查统计制度和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五是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整理并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开展专题和重要课题分析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县域经济发展监测等工作。六是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工作,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和所有制经济增加值核算;开展宏观经济监测预警研究,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分析研究报告。
(二)农村统计股。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调查,承担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村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工业能源投资统计股。一是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工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二是组织实施全区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开展对全区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三是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社会科技服务股。一是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城镇单位劳动统计、私人企业劳动报酬等统计调查和人口变动、劳动力调查。二是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司法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三是协调与本股相关的大型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社会科技及人口和就业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四是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五是组织实施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六是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七是组织指导全区贸经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八是负责指导区经调队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与更新工作、统计系统的计算机技术业务培训、计算机设备的更新与维护、建立健全计算机传输网络、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等。九是负责指导区经调队做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工作。
(五)统计执法监督股。组织实施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承办统计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承担统计改革的相关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