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一)新建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新建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及殡葬用品市场行政辅助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募集慈善资金,开展社会救助,扶助弱势群体工作、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等职能。挂南昌市新建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牌子。为区民政局管理的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
(二)新建区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区养老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工作等职能。为区民政局管理的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